【圆明网】家住上海市闵行区的贺美云女士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十六年中,她因坚持自己的信仰,八次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关洗脑班。二零一五年八月,贺女士对发动迫害的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
贺美云女士在控告书中说:“在江泽民的邪恶政策下,警察及帮凶被逼着干了许多违法犯罪的事,是在江泽民的压制,要挟利用下违背了自己的良知,违背了法律,没有了道德。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这一切皆由江泽民承担。”
我有八次被非法劫持关押、劳教、判刑、关洗脑班。
第一次: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拘留了十五天,在上海闵行看守所。
第二次:二零零零年九月八日被判刑四年,在上海松江女子监狱。
第三次: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劳教一年,在上海青浦女子劳教所。
第四次: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被虹口区欧阳派出所关押十九小时。
第五次: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一日被闵行拘留十五天后,劫持到上海青浦洗脑班。
第六次: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被闵行拘留十五天后,劫持到上海青浦洗脑班。
第七次: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徐汇610劫持关押二十八天。
第八次: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被长宁区公安非法判刑四年,在上海松江女子监狱。
一九九九年,我去了上海市信访办向政府讲真话。那天我们去的人都被警察围住集中在人民公园。当时市委李云根说了上海不抓人。警察把我们所有人的地址,电话全部做了记录。说会给我们有个正确的回答。可到了晚上就开始抓人,我也被抓了。还抄走了我三箱子大法书籍,师父照片与个人影集。从那以后我上班就有人跟踪,监视。
二零零零年九月八日那天白天我不在家,有快递送东西。包夹我的人偷拆偷看了我的私人物件。到了晚上借快递送物品。四、五个警察冲入我家把我强硬带走。再次抄走了大法书籍。我在闵行看守所受到不公的虐待。不让炼功,炼功就上铐。为抵制邪恶我们绝食,就对我们强制灌肠。插管时把我绑架在床上,用管子在鼻子里转。一年后我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在监狱里每天六点之前起床。从吃好早饭开始就做奴役工,一直到晚上十二点后睡觉。不给买大账,还经常不给接见家人,不写污蔑大法的文章还要扣分。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那天早上十点零左右,我去张志云家,十点不到我和她准备去医院看她舅舅。我们俩刚到车站就来了两辆警车,把我们各塞进一辆小车里。到了欧阳派出所我两次被迫脱光衣服搜身。到了吃晚饭时有人送来一盒饭,问我吃吗?我说:吃。有个鼻梁上有个疤的男人说:你们法轮功是不吃别人的东西的对吗?然后就不给我吃了。再用脚踢我坐的凳子不让我坐。后来对我边非法审问边打骂。有个叫夏小龙的警察还抓我的头发往墙上撞。把我包里搜查到的钱说是张志云的,我不承认。就把我的头往台子上压,拉着我的头发打我的后脑。还用力捏我的脖子。目的是要说钱是张志云的,我想我不能陷害别人。就告诉他们这钱是我在×××银行取的。后来还用立式空调对着我吹一直折磨到第二天九点四十八分才让我离开。这些人都是受江泽民的指使干的,但是他们不等于没有罪,因为还有良知与道德自己可以选择。
在二零零八年,二零零九年二次被送入洗脑班。在里面强行的让你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带。从精神上摧毁你从思想上搞乱你。不转化就孤立你,我炼功他们就不让我接触人把我禁闭起来连窗口都不开一直到我出去。
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我遭人诬陷被长宁区610绑架。在长宁区看守所说我血压高让我吃药,我不吃就强制戴手铐拉去医院打针两次。在监室里也给我上铐,原因是我不愿检查身体。上铐时小便都不让。让你拉在身上,造成气氛紧张,用的都是铐死刑犯的铐子。
二零一一年,我被判刑四年,当年五月七日送我去上海松江女子监狱把我关在禁闭室。在那里搞的是恐怖统治。你要炼功就不让你吃饭,睡觉。上厕所都不让只能拉在身上。从精神上,心灵上采取各种方式折磨你,侮辱你。目的就是让你放弃修炼法轮功,不能有自己的信仰。但是这一切他们是达不到目的的。我的心永远跟着伟大师尊走的。
在这些年的被迫害中,开始由于我是租房住,四个月搬了三次家,损失近一万多。有的因为借口时间短,连押金都不肯还。租房中被偷了一台电脑,整个过程中610抄走了我两台电脑,刻录机一台,移动硬盘一只,u盘数只,手机两只,电子书两本,MP3数只。在过程中找不到工作,只能做家政,610还专派人每天监视着我,这一切都是江泽民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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